本國教育動態

出版日期:1950-08-01  出处/来源: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八期 主要责任者:放公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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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爲規定古蹟、珍貴文物、圖書和稀有生物保護辦法及頒發「古文化遣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暫行辦法」事,特發出通令,稱:「我國所有名勝古蹟,及藏於地下,流散各處的有關革命、歷史、藝術的一切文物圖書,皆爲我民族文化遺產。今後對文化遺產的保管工作,爲經常的文化建設工作之一。茲爲保護上述古蹟、文物、圖書、除現有保護辦法照舊適用並制定「古文化遺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暫行辦法」頒發外,特規定下列辦法:(一)各地原有或偶然發現的一切具有革命、歷史、藝術價値之建築、文物、圖書等,應由各該地方人民政府文敎部門及公安機關妥爲保護,嚴禁破壞、損毁及散佚;並詳細登記孤本、珍品並應照像呈報中央人民政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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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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