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教育部發佈關於實施高等學校課程改革的決定

出版日期:1950-08-01  出处/来源: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八期 主要责任者:中華教育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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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等學校的宗旨,爲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關於文化敎育政策的規定,以理論與實際一致的敎育方法,培養具有高度文化水平、掌握現代科學與技術的成就並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高級建設人才。(二)一年來,全國高等學校的敎育內容,已經經過了初步的改革,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現有高等學校課程中相當大的部份還不是新民主主義的,卽還不是民族的、科學的、大衆的,還不能符合新中國建設的需要。因此全國高等學校的課程,必須根據共同綱領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實行有計劃有步驟的改革,達到理論與實際的一致。一面克服「爲學術而學術」的空洞的敎條主義的偏向,力求與國家建設的實際相結合,這是我們現有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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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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