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都司令陸都督湯都督陳都督致黎總統電

出版日期:1916-07-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七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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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萬急北京黎大總統鈞鑒。竊以國難之生。由於有人毀壞國法。故此時解紛靖難。非力護民定根本大法。別無入手之方。且此爲民國不易之方針。決非私人固執之偏見。誠得如是。南軍固爲滿志。而全國又豈有他。春煊等待譴行間。熟思審處。以爲旣遘千載一時之會。宜有百年大定之規。矧吾大總統盛德謙光。萬流宗仰。著爲明令。疇不懍遵。以此盡其狂愚。妄有陳說。大綱四事。可得而言。一吾大總統及時承位。乃繼任。非代行職權。蓋項城稱帝以前之大總統資格。係由國會選舉而來。當時所據。實爲民國二年十月五日所宣佈憲法會議所制定之大總統選舉法。則項城有變。處理總統問題。當然仍據本法。查本法第三條大總統任期五年。第五條大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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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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