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國民學校應遵國民學校令第一條之本旨敎育兒童兒童身心宜期其發達健全凡所敎育必適合兒童身心發達之程度體育智育情育志育均宜並重以鍛鍊兒童之能力凡與國民道德相關事項無論何種科目均應注意指示智識技能宜擇國民生活上所必需者敎授之務令反覆熟習應用自如對於男女諸生應注意其特性及將來生活施以適當之敎育各科目敎授之目的方法務使正確並宜互相聯絡以資輔助其美感首宜授以單形漸及簡單形體並使臨摹實物或範本敎授圖畫宜就他科目已授之物體及兒童所常見者令摹寫之並養其淸潔縝密之習慣第八條 唱歌要旨在使兒童唱平易歌曲以涵養美感陶冶德性宜授平易之單音唱歌歌詞樂譜宜平易雅正使兒童心情活潑優美第九條 體操要旨在使兒童身體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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