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出版日期:1916-02-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二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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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第一款 交通部經收各項 共五千零四十萬零二千九百零一圓第一項 收回借款 五十六萬圓第二項 收回利息 二百五十一萬八千八百二十四圓第三項 航政註册費 一萬圓第四項 借入款 四千七百三十一萬四千零七十七圓第二款 資本收入 共二千二百七十二萬七千零七十三圓第一項 路政資本收入 三百零九萬九千六百八十圓第二項 電政資本收入 三千六百八十圓第三項 郵政撥補款收入 九萬七千五百圓第四項 營業盈餘項下撥入 九百五十萬零四千四百九十八圓第五項 部內收支項下撥入 一千零零二萬一千七百一十五圓第三款 營業及歲計收入 共七千一百二十一萬零四百二十五圓第一項 路政營業及歲計收入 五千六百三十二萬九千一百五十九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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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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