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五國不分和公約

出版日期:1916-02-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二期 主要责任者:張君勱 著

字体大小:
背景设置:        
  
文内检索:

摘要 Abstract

前旣言之。凡軍事或政治盟約之成立。必以利害共同與兵力相依爲條件。日本之加入不分和之約。其所賴於英俄法者安在乎。英法俄所賴於日本者安在乎。自常人視之。均以爲日本之加入。與各國之所以必請其加入者。爲不甚可鮮。夫謂爲不甚可解是也。然正以此故。而隱微所在。不可不深求也。英法俄者以制德爲目的者也。蓋制德以後。所謂波蘭問題。所謂亞勞侵地問題。所謂巴爾幹問題。所謂北海地中海問題。與夫戰後之均勢問題。可以從心所欲而解決之。此則三國之所謂利害共同者也。然自日本言之。此種種之利益分配。無論其臻於何境。曾與彼何涉哉。三國而勝。日本在遠東之地位自若。三國而敗。日本在遠東之地位亦自若。卽令戰局最終之勝利歸於德奧。...

请登录后浏览全文内容 立即登录

大中華 第二卷第二期

古联(北京)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16-2023 京ICP备1602272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