敎識字怎樣做到四會

出版日期:1950-05-01  出处/来源: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五期 主要责任者:高有信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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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光講單字不講句子,學了往往不會用,寫別字。因此講時應當按照課本,一句一句的講,並把句子中的字、詞也講解淸楚:這個詞和字當什麼講,在這句裏怎樣用法,在別處怎樣用法。這樣講,學會以後用的時候就不致於鬧別字或少出別字。(二)講的時候,要先把要講的句子寫出來,叫大家看,那幾個字沒講過或不認識;隨後領導大家念(或讓學員領導着念),先念生字,再念句子,等到每個人都念會了,再把生字一筆一劃的寫給大家看;筆劃多的還可以多寫幾遍;還可以拆着一部分一部分的寫,這樣容易記住。(三)學過的字一定要學到四會。認字太少的,一個字一個字的學;識字多些的,可以把形狀相同不易辨別的幾個字,如『令』『今』『辨』『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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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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