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林肯倡釋奴之議。世人遂羣相詆蓄奴者爲不合人道。然而歐美之所買賣者。或爲他洲他種之人。議者猶病其不合人道。况貨視子女也哉。况貨視國人也哉。夫父母當莫不愛其子女也。乃有爲衣食所困。債務所廹。竟將其子女求售。致使其違離家庭。爲人作役傷殘天性莫此爲甚苟或遇善良之主。則相安無事。此猶幸者若遇殘暴之輩。終日詬駡相加。甚或鞭扑隨之。爲之父母者。心將奚忍乎。更勿論若輩爲此殘暴者之不合人道矣。且今日世界大同。人羣進化。豈容以人爲市。而傷殘人道耶。嗚呼。是可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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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甯 著:《前題》,《中華婦女界》第2卷第5期,第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