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硏究的對象、任務和方法——吉普洛夫著「中學心理學敎程」第一章

出版日期:1950-11-01  出处/来源: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十一期 主要责任者:吉普洛夫 著,朱智賢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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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心理學是硏究人類心理現象的科學[註]。所謂心理現象,就是指每一個人以自身的經驗就可很好的體會着的感情、觀念、思想、傾向、願望。在心理學的領域中,同樣也涉及人們的興趣和才能、氣質和品格。可是知覺、感情和意志是怎樣的一種過程?記憶、想像和思維的法則若何?人們的才能是怎樣發展的?品格是怎樣形成的?——所有這些,都是心理學所要硏究的問題。「心理學」一詞,是從希臘文「псюxé」(精神)和「лоrоc」(語言、學問)兩字合組而成的,意思就是「關於精神的學問」。根據那些還是在古代便已發生、而到今天還存在於宗敎信仰與若干資產階級哲學的見解上,都認爲:精神這個東西乃是非物質的和非實在的東西,它是寄託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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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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