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於家庭中。須知治家之本。而以積蓄爲最要。故用財當量入爲出。留其有餘。以備一時之需。則庶不至有匱乏之患矣。不然、錙銖而取之。泥沙而用之。久之貧窮可立待也。夫人不能有常而無變。家不能有盛而無衰。萬一年力盛强。忽而疾廢薪工優厚忽而閒居若平日無積蓄。則何所賴耶。可見凡人不論貧富。當須知積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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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勵興 著:《積蓄爲治家之本論》,《中華婦女界》第2卷第1期,第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