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與飮食

出版日期:1916-04-01  出处/来源:中華婦女界 第二卷第四期 主要责任者:寅齋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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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含酒精之飮料。通稱酒類。我國自古以酒爲戒。余能少飮。頗知酒味。惟飮酒之後。倍覺疲倦不能從事執業。有時過量。則頭昏心煩。大吐不止繼以口渴其痛苦莫可言狀。據醫家之實驗。酒爲一種有毒之嗜好品。常飮則有害於健康。關於酒精之硏究極多。請畧言之。酒精可作藥品。有奮興病人心臟之作用。但此不過偶然用之。乃另一問題也。或以酒精能減體成分之消耗。卽令有此作用。而與他害相乘除。依然爲身體之毒物。不得持此一端。爲飮酒者作辨護士也。蓋嘗考之。酒精入於人體。其百分之九十四至九十九。燃燒於體內。以阻其物質分解之力。然果能節省人體成分中蛋白質之消耗與否。此時尙在論戰中。茲舉一種學說於左。羅伊滿氏以自身實行試驗。攝取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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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婦女界 第二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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