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幹部文化補習學校,由市政府設置,文敎局具體領導。全市設總校部於市政府,內設校長一人,敎導主任一人,事務會計一人。根據現有學員服務機關的分佈情況,除一部份學員在市府開班上課外,全市已建立了四個分校,分設於一、二、三、四區。各分校均直接受校部領導。依據機關幹部居住條件及人數,共設立了八個初小班,十一個高小班,十一個初中班,共三十個班。每班以二十五人至五十人爲原則。所有補習文化幹部,均依測驗程度分級編班。爲適應現有幹部程度,除分設初小、高小、初中三部外,並於初小班內分編兩級。每班設正副班長各一人。按機關住地分別編了一百五十七個學習小組,每組各設組長一人。班、組長統由學員中選出,負責督促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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