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十二月的本刊上,我報道過「敎育系課程改訂的經過與意義」;此刻我再作第二次的報道。自從北京解放之後,京津幾所大學的敎育系,就開始硏討其課程應如何改訂以適合新的要求;起初是個別的,後來則由前華北高等敎育委員會領導共同商酌。經過大半年的工夫,才考慮成熟。去歲十月「各大學專科學校文法學院各系課程暫行規定」公佈時,敎育系的新課程也在其內。從公佈到現在,轉眼又是半年多了。那一次的改訂,僅只是把國民黨匪幫用以製造黨徒的反動科目廢除,把不科學的和重叠浪費的科目酌量刪減,而從敎育系之新任務上規定了「本系基本課程」十三門。這十三門的目的和內容是些什麼,以及何者必修、何者選修,皆儘有活動之餘地;並且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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