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局訂定中等學校成績考查暫行規定

出版日期:1950-02-01  出处/来源: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二期 主要责任者:中華教育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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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上海市敎局公佈上海市中等學校成績考查暫行規定如下:(一)成績考查的目的和意義:一、考試是檢查學習效果,着重考查學生的理解程度和其所理解的是否在其思想及行動方面發生作用。某種學科必須部份考查記憶的,也是爲了幫助理解與應用。二、從成績考查中,一方面可以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另一方面又可以了解敎材和敎法是否妥當,加以總結,進行必要的改進。三、成績考查是敎學方法之一,藉此可以鼓勵學生的學習情緖,提高他們的學習效果。四、從成查。(七)其他一、品德考查辦法,另行規定。二、爲了貫澈新的考查辦法,應該在成績考查以前進行廣泛的敎育和動員工作,透澈的解釋這一個考查規定和它的基本精神,並應該在學生中間在敎師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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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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