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法復活始末記

出版日期:1916-08-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八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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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國人今日以鐵血爭舊約法矣。然欲知舊約法之可尊。必先知舊約法制定之由來。產生舊約法者。卽南京臨時政府之參議院也。辛亥革命。各省蠭起。蘇浙滬三都督倡議各省公舉代表。集議滬上。設立臨時議會。旋鄂督黎元洪請移赴武昌。十月十日在漢口開會。議決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其第二章總目卽爲參議院。迄十月十二日。聯軍克復南京。乃決以南京爲臨時國都。各獨立省代表。齊集南京。公舉孫中山爲臨時大總統。自臨時政府成立後。各省代表會。卽依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之規定。代行參議院職權。遂于正月二十八日開參議院正式成立大會。衆議僉謂臨時政府組織大綱。關於人權一節未有規定。于是增修臨時組織大綱之問題起。悉舉其缺漏或窒礙者而一一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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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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