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軍撤消軍務院通電

出版日期:1916-08-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八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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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大總統國務院現各部總長參議院衆議院各都督將軍巡按使並轉各鎭守使北京英文京報國民公報轉各報上海中華新報事時新報轉各報均鑒。軍務院第六號布吿文如下。帝制禍興。黔滇首義。公理所趨。輿情一致。桂粤浙秦湘蜀相繼仗義。其時戰禍迭延。未知所屆。獨立各省。前敵各軍。不合無統一機關。爰暫設軍務院。爲對內對外之合議團體。其組織條例。第十條。規定本院俟國務院依法成立時。撤廢之。等語。屢次宣言布吿。一再聲明。今約法國會次第恢復。大總統依法繼任。與獨立各省最初之宣言適相符合。雖國務員之任命。尙未經國會同意。然當此閉會時。元首先任命以俟追認。實爲約法所不禁。本軍務院爲力求統一起見。謹於本日宣吿撤廢。其撫軍及政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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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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