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其他各类教育

出版日期:2011-07-01  出处/来源:中华民国史 第八卷 主要责任者:李新 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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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民国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和社会结构日益繁杂,教育的功能也逐渐多样化,教育不再局限于学龄学生,而不断向社会扩展,由此兴起了社会教育的热潮。二三十年代,社会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民众学校、各类职业学校及民众教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1929年,教育部发布《民众学校办法大纲》,确定:“凡年在十二岁以上五十岁以下之男女失学者,均应入民众学校。”(57)民众学校修业期限一般为四个月,不收学费及其他费用,所有书籍文具均由学校供给。民众学校注意开展劳工教育,1931年5月成立劳工教育设计委员会,次年教育部和实业部联合发布《劳工教育实施办法大纲》,要求对劳工进行识字训练、公民训练及职业补习训练,各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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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 第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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