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兒童教育中的懲罰問題

出版日期:1950-12-01  出处/来源: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十二期 主要责任者:葛天民 著

字体大小:
背景设置:        
  
文内检索:

摘要 Abstract

目前和一般小學敎師接談起來,有些常表示對兒童的管理是應當盡一切可能採取說服敎育,但有時一次兩次三次仍無效。如果加以懲罰呢,又怕違背民主管理的精神;如果不加懲罰呢,又會趨於放任自流,紀律難以維持,眞是左右爲難。這裏,他所說的盡一切可能採取說服敎育,是否已經盡了呢?固是問題。而對於懲罰理解的程度,恐也未必一致。在目前,小學敎師中,如對於民主管理的精神、原則,尙未能充分的認識和掌握;對於家庭訪問、校內外的各種集會和一切偶發事項,尙未能善於利用以進行敎育;以及對於學生會和少兒隊,尙未有正確的認識而不能善於運用它作各種指導的主要助手;並且對於兒童了解也不够,細心耐心又不够;這樣,如果要說能盡了一切...

请登录后浏览全文内容 立即登录

中華教育界 復刊第四卷第十二期

古联(北京)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16-2023 京ICP备1602272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