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省旅滬公民唐紹儀等致馮國璋書

出版日期:1916-06-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六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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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華甫將軍麾下。元首叛國。禍演玄黃。九有震驚。四民失業。我公坐鎭東南。擬聯各省解決時局。羣衆屬望。豈不曰善。乃閱報載。竟有尊銜領首通電八條。舉國詫駭。視爲不祥。明達如公。何遽出此。此次義師坌起。聲罪討袁。莫不以維持約法爲志幟。今日之事。亦惟使約法效力發生。而後有息事寧人之餘地。公等通電言以法律爲依歸。誠爲扼要。乃細察八條內容。除第四條經濟問題。幾無一不與法律違反。卽如第一大總統問題。開口卽稱袁大總統受淸室付託。試問於法有何根據。卽略法律而言事實。袁世凱經南京參議院依法選出。始有臨時大總統名號。嗣由國會依法選出。始就正式大總統職務。若淸室可私授大總統。則經此繁重之選舉。豈非多事。且袁氏失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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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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