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任公致馮華甫電

出版日期:1916-06-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六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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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南京馮將軍鑒。感勘齊諸電均奉悉。我公維持大局之苦心。實深欽佩。今日時局。除項城退位外。別無解決之方。此已成天下公言。至元首繼承問題。經四都督等宣言。黃陂依法繼任。此舉根據法理。及已成之事實。本無絲毫疑議之餘地。乃聞近有人倡議。謂民國四年以後。大總統固已失其地位。副總統名義亦當同歸消滅。中國目前實無政府無法律之國。不應援引約法。謂副總統可以代行職權云云。聞此不勝駭異。查此次國民所以積憤於項城。正以項城破壞約法。約法者民國之生命也。項城毀之。國人爭之。國人以愛護約法故。不惜摩頂踵以爲之殉。項城雖自犯於約法。而約法未嘗因此而損其毫末也。項城所以失去總統資格。全因其犯約法上之謀叛罪。並非約法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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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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