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俄大纲协定签订后不久,1924年6月13日,加拉罕晤见外交总长顾维钧,曾提出“对东省用兵力恫吓为军队之集中,俄国方面亦行同样之示威”,以及“拟与东省另缔结关于中东铁路及一二其他次要事件之协定”两个方案,试探北京政府对于奉俄局部接洽的态度。而顾明确表示反对,“中国于内政上或有分歧,而对于外交则属一致,往事可征。故本总长对于能得奉省了解一层,颇为乐观,至于奉省另缔协定一层,实不以为然”。加拉罕则辩白说“如不得已,在奉另签协定时,本代表仍认在京签字之协定为有效”。同时表示奉俄协定“其内容亦与业已知晓者大略相同”。加拉罕进一步指明奉俄协定与中俄协定的关系“除关于黑龙江及松花江航行事件外,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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