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财政就十分拮据,不能不靠借债度日。南北统一后,财政状况并未缓解,库空如洗。新任财政总长熊希龄接任时,“南京库储仅余三万,北京倍之,不及六万”(190)。按照前清财政体制,中央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各省的解款。据前清宣统三年所作四年预算,中央岁入为一亿八千九百七十三万余元,而其中中央解款则达一亿七千四百九十万余元,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二强。然而,自武昌起义以后,各省不仅截留了原应解归中央的税款,连在前清时期不敢耽误的“赔款”(庚子赔款)、“洋款”(外债)也截留不解,中央政府几乎没有收入。尽管中央政府一再向各省呼吁解款,但应者寥寥。鉴于外债难借,湖南都督谭延闿首先于19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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