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人壽保險之必要

出版日期:1916-03-01  出处/来源:中華婦女界 第二卷第三期 主要责任者:靑霞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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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吾人處世。除顧全一己之衣食外。勢須兼及妻孥之不能自食者。而代任其養畜之責。苟一旦以贍養室家爲己任。則無論境遇若何。終吾身不能或卸。此盡人皆知之天職也。然而生時如此。身後亦何獨不然。設吾人力有所逮。而不知存貯金錢。備死後贍家之用。則向所依吾爲生者。不將因吾之死而頻於凍餒耶。故吾人立身之天職。不僅限於生時之贍養室家。尤當注意於積貯適當之金。俾吾死以後。妻孥得藉以謀生。而不至流離失所。世之明達者。當不以余言爲謬。蓋旣知吾人有贍妻畜子之義務於生時。則吾應負之責。決不能以與世永別之時。爲終止之期。須知吾之不幸而死。妻孥之依吾爲生者。固不能任其咎也。壽命有短長。時運有凶吉。生固大幸。死亦不能或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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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婦女界 第二卷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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