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徵兵問題解決之由來

出版日期:1916-11-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十一期 主要责任者:盧壽籛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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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本年正月英國議會所通過之徵兵法於其大體中。使帶達比卿募兵組織之强制的性質則當一千八百十五年所規定者。凡年滿十八歲或未達四十一歲未婚之男子。及無子之。鰥夫。雖可適用。然旣婚者不獨爲效力所不及。且其他有許多例外。然則其姑息彌縫之手段。從實施之當時。卽受人以口實。卽該法所設之例外。實使免兵役者有所挾持。是未婚之靑年。免於法網者旣多。則應募之旣婚者。不得不受招集。遂惹起彼等不平之鳴。該法之未盡合宜。已彰彰若甚是。安得不從事修正耶。在自由黨及勞働黨中人。固執多年之主張。對於一般的徵兵制。靡不極端反對。且以爲採用此制。斷不能收良好成績。較勝於今日。然一方面開軍務會議。審議此問題。以其意見提出於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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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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