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的头半年里,国民政府颁发过一些带有战时经济统制性质的文件,如《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战时农矿工商管理条例》,有过一些较具体的规定。而在1938年3月底举行的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分别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和《非常时期经济方案》。其中《抗战建国纲领》的经济部分共八条:经济建设应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重改善人民生活,本此目的,以实行计划经济,奖励海内外人民投资,扩大战时生产。以全力发展农村经济,奖励合作,调节粮食,并开垦荒地,疏通水利。开发矿产,树立重工业的基础,鼓励轻工业的经营,并发展各地之手工业。推行战时税制,彻底改革财务行政。统制银行业务,从而调整工商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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