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军事机构南京国民政府军队的最高统帅机关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简称军委会)。根据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1932年3月5日所通过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规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直隶国民政府,为全国军事最高机关,职掌“国防绥靖之统率事宜”;“军事章制、军事教育方针之最高决定”;“军费支配、军实重要补充之最高审核”;“军事建设、军队编遣之最高决定”;“中将及独立任务少将以上任免之审核”。该会设委员长一人、委员七至九人,由中央政治会议选定,国民政府特任(13)。7月16日,又对组织大纲进行修改并公布。依据新大纲规定,加上参谋总长、军政部长、训练总监、海军部长、军事参议院院长及委员...
请登录后浏览全文内容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