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1907年—1908年的国会请愿运动

出版日期:2011-07-01  出处/来源:中华民国史 第一卷 主要责任者:李新 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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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在官制改革中,清朝统治者完全回避了国会与责任内阁的问题,毫无开放政权的意思,这是立宪派最感失望的。他们指出:“国会乃立宪之真精神所在”,“政府靳而不与”,这是无意实行立宪的表示(33)。某些立宪派分子不但懂得开国会是实行立宪的关键,而且认识到任何专制统治者都不会自愿实行立宪,自愿开设国会,给人民以参政权。要实行立宪,只有人民自己起来争取。他们说:“立宪之事不可依赖政府,而惟恃吾民自任之。”(34)“有强迫政府立宪之国民,无自行立宪之政府”。因此,不能“坐待他人之以政权授我”(35)。从这种认识出发,立宪派发动了国会请愿运动。最早提出国会请愿问题的是宪政讲习会的领袖杨度。他在1906年冬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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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 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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