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于发布预备立宪诏书的第二天,就下令进行官制改革。表面看来,似乎对改革的态度相当积极。实际上,它是基于加强集权的考虑,才这样做的。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的侵略给予清朝的统治机器以很大的打击,中央政府的权力被削弱了;相对地,各省督抚的权力却有所增长。当西太后与光绪帝西逃的时候,东南两个最重要的督臣刘坤一与张之洞,还有山东巡抚袁世凯,与帝国主义列强达成所谓“东南互保”,俨然以独立的政治实体与外国人打交道。此后,他们又以源源不绝的供应,维持西安小朝廷的一切费用,这样他们便取得了对内政外交的极大的发言权。“辛丑条约”订立后,巨额赔款全靠各省分担,从而造成了没有各省督抚的支持,朝廷就无所作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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