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應行制定各案

出版日期:1916-09-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九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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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各種銀行法 銀行爲金融上重要機關。可大別爲三種。一發劵銀行。二普通商業銀行。三特種銀行。如外國匯兌銀行殖邊銀行農業銀行之類。在在與國家及國民經濟有重大之關係。查現行銀行條例。雖有中國銀行則例興華匯業銀行則例。交通銀行則例。殖邊銀行條例草案。勸業銀行條例。新華儲蓄銀行章程。民國實業銀行章程。農工銀行條例等。其中除中國銀行則例興華匯業銀行則例。係以法律公布外。其他之銀行條例。或以敎令公布。或以批令頒行。對於銀行之政策。未能一貫。致商業上不免受其影響。此次殖邊銀行紙幣風潮。卽其見端。是宜就現行各種條例。詳加考察。定爲法案。候國會開會時提出。二刑法 查修正刑法。前經法律編查會編訂草案。交局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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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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