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名之分類

出版日期:1916-09-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九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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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墨子之分類曰。名達類私(經上)名物達也。………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於是實也。聲出口。俱有名若姓字。(經說上)孫氏引荀子解之。謂物達也卽所謂物也者大共名也馬類也卽所謂鳥獸也者大別名也。然則達卽今所謂類。類乃今所謂種。是墨子以類名種名爲分也。類又與私對。其例爲馬與臧。是卽今之所謂公名 General term專名Singrlar term之分也。今表列之而比當以今語如左。名達類私類種名公名私專名茲爲平之。其繆有二。一、分類無一定之標準。以種類與公私兩標準混合爲分。是卽陷於十字分類之病。二、種類不能爲分名之標準。蓋種類無定。常因所對而易位。常易位則名安定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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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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