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四敎論

出版日期:1916-04-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四期 主要责任者:抱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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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今欲齊四敎。當先論宗敎今後存廢如何。說者或謂宗敎必存。或謂宗敎必廢。自科學日明。世多著書以非詆宗敎。以爲國家與國民之力旣進。可不假宗敎。自維持其道德法律。其說似也。然國家之權威。僅能治人之形體。不能治人之精神。無論科學如何進步。必終尙有不能達之一境。爲人意所不厭者。人意不厭。則必寧暫託於惝怳不可知之域以自慰。宗敎所以不能廢也。或又謂哲學已可囊括宗敎之精理。然中等以下之人民。多勞於生計。維日不足安能得暇以求高深之哲學。宗敎則見深見淺。存乎其人旣可接引高流。亦使愚下得以跂及。縱使國家與學術。一旦挾其全勝之勢。悉廢滅宗敎。世間道德必益墮壞。秩序必且大擾。此固宜將來執政者之所愼。而宗敎之士。又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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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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