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出版日期:2011-07-01  出处/来源:中华民国史 大事记(全十二册) 主要责任者:李新 总主編

字体大小:
背景设置:        
  
文内检索:

摘要 Abstract

12月1日 郭松龄致电驻京日使芳泽声明对日外交态度,略谓:“凡两国条约上之权利,一律尊重。一切贵国私人对于省政府经济契约或与敝国人民合办实业等项合法事业,一律照前继续有效。至贵国人士受政府及各机关雇佣者,亦均继续任用。”指出:“惟在本军举事以后抵奉以前军事期间东省政府或张氏个人与外人所订新契约,均不能承认为有效。”要求“通饬所部官吏,严守中立,不得有供给金钱军械及一切便利军事之行为”。△ 国民政府令免邹鲁国立广东大学校长本职,以顾孟馀继任,并着陈公博暂行兼代;任命宋子文兼广东广州各属行政委员;古应芬兼广东西江各属行政委员;彭泽民为国民政府参事。△ 吴佩孚之“讨贼联军总司令部”在汉口成立军...

请登录后浏览全文内容 立即登录

中华民国史 大事记(全十二册)

古联(北京)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16-2023 京ICP备1602272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