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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07-01  出处/来源:中华民国史 大事记(全十二册) 主要责任者:李新 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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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0月1日 中意金法郎案在北京正式换文。此案照法、比成例解决;退还三年缓付款480余万,由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抵借现款,充中秋应发之军政费,前罗文幹所订奥款合同,连带解决,改定新约。△ 驻京荷使欧登科照会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表达各关系国对我国所提“沪案”交涉条件的具体意见。大意为:13条中之取消武装设备,海军士兵回舰,义勇队遣归,解除戒严令,释放被拘人员,恢复占领之学校等项,都已实施。有待解决的有:一、“五卅”案之责任及结果,需详细研究,拟先将总巡停止职务,听候解决;二、改善工人状况,由各关系国训令驻沪领事设法改善雇主与被雇者之关系;三、交还会审公廨问题,准备交换意见;四、华人参加租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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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 大事记(全十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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