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宪国大的政治意向

出版日期:2011-07-01  出处/来源:中华民国史 第十二卷 主要责任者:李新 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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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蒋介石、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在实行“戡乱”总动员的同时,仍继续部署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准备结束训政、实行宪政,所谓“还政于民”。在国民党方面看来,行宪是抵制社会上与中共进行和谈要求的一种手段。南京《中央日报》曾于是年5月24日发表社论:《和平的根本是行宪》,强调说:“寄语热心和谈的先生们,与其空费唇舌以倡导前车可鉴的和谈,毋宁同心协力来促成宪政,督促共产党也实施宪法,一切听命于人民代表的决议,移疆场的战争于议场之中,这才是实现和平的根本办法,这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福音。”同时,实行民主改革一直是美国向国民党政府提供援助的先决条件。8月10日,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向蒋介石陈述了他对中国进行民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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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 第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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