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苏三次信用借款协定及其实施

出版日期:2011-07-01  出处/来源:中华民国史 第九卷 主要责任者:李新 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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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抗战时期与寻求苏联军事援助相应,中、苏之间先后三次达成信用借款协定,并因实施这些协定两国之间的易货往来延续了数年。如前所述,中苏在抗战爆发前夕接洽中,双方就已经提到过苏方将向中国提供信用贷款帮助中国获得军事物资,中国可以苏方所需的农矿产品偿付。待到抗战爆发,杨杰、张冲赴苏联进行具体交涉时,苏方曾要求中方全部或部分支付现金,中方则反复申述确实无法以现汇支付所定购的军品,苏方表示谅解,但希望中方尽量提供金属原料,并以农畜产品补充(223)。双方很快确定,以信用借款的方式解决中国在获得苏联军事物资过程中的现金困难(224)。第一次信用借款系于1938年3月1日达成,借款额为5000万美元,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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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 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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