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健全,对财政收支权限和范围的确立与实施,对各项财政法规和法令的制定和推行都起到一定保证作用。财政审计是财政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是财政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负有监督预算的执行、稽察财务上的一切行为、审定总决算的职权。审计职权是从1925年广州国民政府监察院设立第三科开始的,隶属于监察系统。南京政府成立后,直属于审计院。1931年设立审计部后,又改隶属于监察院。监察院既行使弹劾权,又行使审计权,互相配合。根据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的审计法规定,审计方式包括事后审计和事前审计。由于这两种方式不足以制止不法行为,又创立了实地稽察制度。后又由于审计队伍不健全,人员有限,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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