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会成立,两院正副议长选出后,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组织总统选举会,选举总统。皖系成立国会的第一个直接目的,就是选举自己的领袖或是能为自己所用的人来当总统,以达到合法倒冯,制服直系。按照1913年10月4日公布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大总统任期五年。……任满前三个月,国会议员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选举。”(157)袁世凯是1913年10月10日就任大总统的。袁死后,黎元洪继任。黎去职后,由冯国璋代理。按照规定,冯国璋的任职,到1918年10月9日就满了法定期限,10月10日应为本届大总统任期开始之日。当时距总统任期仅一个多月,因此依法应由国会议员从速组织总统选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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