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路“收归国有”,清政府是蓄谋已久的。1908年清廷谕令邮传部查验商办各路工程,又令张之洞督办粤汉、川汉路,都是官夺商路的准备。当时张之洞直言不讳地承认:“各省商办铁路……将来皆须由官收回。”(31)国际财团的财阀们是清政府扼杀商办铁路的幕后指挥者,他们煽风点火,制造舆论,批评清政府说:“国家将建筑并设立铁路之权归于各省自办,真政府之一大错误。”又说川汉铁路“非得外国之专门家与财政之资助,决难望其成就”(32)。从1910年2月起,英、德、法三国公使(后来又加上美公使),几次三番地催促清政府从速签订包括四川境内川汉路段前议的湖广路借款合同。由于中外反动派早已勾结一致,于是,清政府于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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