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行立宪就必须设议会,昏聩的清朝统治者无法回避这一点。所以早在1906年11月宣布中央官制时,曾预先答应要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但并不准备积极去办。1907年6月,两广总督岑春煊上折奏称“立宪之预备不应托诸空言,而应见诸实事;不必设为理想,而可得之模范”。他说,中央设立资政院就是“实事”,各省设谘议局则是“可得之模范”(54)。岑折发抄后,有不少官员表示附和,立宪派更极表赞赏。这一年夏天在镇压徐锡麟、秋瑾起义之后,清廷为收拾人心,安抚立宪派,曾有一段时间对“预备立宪”颇为“积极”,先后发了数次有关立宪的上谕。9月20日的上谕宣布设立资政院,任命溥伦、孙家鼐为该院总裁,主持筹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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