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论战的同时,孙中山即着手筹备新的武装起义。他懂得,处于清政府的暴力统治之下,要想夺取政权,建立民国,不可能依靠别的斗争形式。广东是他早就选定的“起点之地”(141),在筹备新的武装起义时,孙中山的目光仍然注视在这里。1906年4月,孙中山在新加坡建立同盟会分会。6月,吸收华侨富商许雪湫为会员,委任为中华国民军东军都督,负责在广东潮州、嘉应一带发动起义。10月,自西贡返日,和黄兴、章炳麟一起制定《革命方略》,包括《军政府宣言》、《军政府与各地民军关系条件》、《略地规则》、《对外宣言》、《招降满洲将士布告》、《扫除满洲租税厘捐布告》等文件,供起义时动员群众,鼓舞士气、瓦解敌军,指导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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