靑年百話

出版日期:1916-04-01  出处/来源:中華學生界 第二卷第四期 主要责任者:陳曙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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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四十六、道路爲公共之物。人人皆有行走之權。不可跳躍狂奔。阻碍他人之行動。四十七、行路時。目宜前視。如欲駐足觀物。應立於道左。不可直立中央。碍人行走。四十八、手中持有杖傘等物。其尖端宜下向。不可旋轉舞弄。更不可橫挾脇下。庶免轉身時無意擊人。四十九、道路中。行人踵接。各人應就己身之左邊行走。免致往來之人。互相衝撞。五十、凡狹小之道路。或道路中有破壞泥濘之處。當以平坦安穩之一面。讓與婦孺長者行之。五十一、數人同行於道中。不可橫列一行。阻碍他人之行走。當魚貫而行。五十二、廢紙及菓壳等類。不可狼藉道中。五十三、道遇親友。忙中可脫帽爲禮。有暇則當握手問候。五十四、凡公共之地。應保全公衆之便利。不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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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學生界 第二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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