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勸業會自發表後。卽由巡按使報吿政府。並咨陳農商部立案。一面設立籌備事務局。籌備一切。積極進行。原定籌備時期分爲五期。共歷三十四個月有餘。並開會期三個月。辦理會務。結束三個月。合需四十個月有餘。茲因農商部咨復到閩。令其提前開會。縮短會期。故籌備事務局。卽行會議辦法。聞已決定將籌備時期縮短。改爲二十三個月又十五日。仍分五期進行。自民國四年十一月起。至民國六年十月止。籌備完竣。同年十一月一日開會。會期改爲二個月。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閉會。民國七年一月至三月。則辦理會務結束。計勸業會之經過。共爲二十八個月又十五日。現已屆開會前第二籌備時期。該局因時期縮短。故籌備一切。頗形忙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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