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四日

出版日期:1916-10-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十期 主要责任者:[民國]大中華雜誌社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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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日本興亞公司墊款。由陳錦濤與興亞代表長濱本田二氏迭次磋商。於九日以農商財政兩總長名義簽字。今日撥交現款五百萬。實收九四。利息六厘。以合辦湖南水口山礦安徽太平山礦爲報酬品。並附帶一條件。該公司關於大借款之成立。有代表中國向銀行團運動包借八千萬元之責。俟成立時。將全款撥還。移作辦礦資本。如三個月內。大借款不成立。隨時償還。或另議抵押品。聞者大譁。兩院立時動議。要求國務員出席質問。湘人以水口山礦。爲湖南菁華。反對尤烈。設立保礦會。誓死力爭。皖人以太平山礦皖無其名渺不知其地點所在。範圍太廣。遺害尤巨。開會集議。電京反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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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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