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主有分量而所謂無分量。如云「凡白馬馬也。」吾人由是知一切白馬之皆爲馬。而白馬之能蔽馬之全體與不。無自知之。或者事實上不能蔽。而形式上乃易誤解爲能蔽。不已疎乎。此公孫龍所以侈「白馬非馬」之辨。而Hamilton,morgan,Thomson,Boole等所以倡所謂之分量之加附也。所謂之分量加附。則當曰「凡白馬爲馬之一部。」不當曰「白馬爲馬。」公孫龍之辨卽以此爲根據。其言曰。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故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馬獨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白馬論)其意卽謂馬者包括各種色馬而言。白馬者不過其一種耳。以一種等於其全部不可。故謂白馬爲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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