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作詩之法

出版日期:1916-01-01  出处/来源:大中華 第二卷第一期 主要责任者:王壬秋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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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詩有六義。其四爲興。興者因事發端。託物寓意隨時成詠始於虞廷喜起及琴操諸篇。四五七言無定。而不分篇章。異於風雅亦以自發情性。與人無干雖足以諷上化下。而非爲人作。或亦寫情賦景。要取自適與風雅絕異。與騷賦同名。明以來論詩者。動稱三百篇。非其類也太白、能詩者。而其說曰。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太白四言。如獨漉篇其靡殆甚豈古法乎無亦以大言欺人。託於三百篇。而不知五言出於唐虞。時在三百篇千年前乎。漢人四言乃是箴銘一類。有韻之文耳。非詩也嵇康四言則誠妙矣然是從五言出。蓋五言之靡者也。七言出於離騷。開合縱橫可謂靡矣而其氣足以振靡。故與五言亦分兩途。非出於五言也。今欲作詩。但有兩派。一五言。一七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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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華 第二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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