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 孙中山在沪发表《中国国民党宣言》,宣布对时局的主张与民族、民权、民生政策。内称该党“乃以三民主义为立国之本原,五权宪法为制度之纲领”。宣言回溯自兴中会成立以来的斗争情形,并提出国家建设之计划及现时所采用之政策,其主要者为:一、修改不平等条约,恢复中国在国际上自由平等之地位;二、实行普选制度,废除以资产为标准之阶级选举;三、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信仰之绝对自由权;四、制定工人保护法,以改良劳动者之生活状况,改良农村组织,增进农民生活,确认妇女与男子地位之平等;五、由国家规定土地法,使用土地法及地价税法等。同日,公布《中国国民党党纲》,规定以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为建...
请登录后浏览全文内容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