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出版日期:2011-07-01  出处/来源:中华民国史 大事记(全十二册) 主要责任者:李新 总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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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4月1日 中日“二十一条”交涉继续举行,中国提第四次修正案,将日所提原案第二号之二、三款关于南满杂居问题,除土地所有权改为土地租借权;耕作土地加“另订章程”字样外,余均与原案同。惟附加一条,声明中国政府委曲求全之办法。△ 袁世凯颁布《四年内国公债条例》,定额2400万元,用于“整理旧债,补助国库”。△ 奉天省设立全省官地清丈局,拟订《奉天全省官地清丈局章程》,清查官地。△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陈民钟为怡朗支部长。△ 孙中山嘱中华革命党总务部副部长谢持:“凡属江浙方面关于军事者,一律令于上海接洽。”4月2日 袁世凯令准甘肃靖远等县民国二年秋灾中被冰雹旱灾地亩蠲缓豁免钱粮。4月3日 中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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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 大事记(全十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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