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7月盟国的《波茨坦公告》从原则上规定了战后盟国的对日政策,包括永久剔除军国主义;占领日本领土,直至制造战争的力量彻底摧毁之日;限制日本领土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其他盟国决定的小岛;解散军队;严惩战犯;战争赔偿等项(39)。早在日本投降前,美国国务院、陆、海军部联席会议就拟订了《美国在战败日本初期对日关系》的文件,其中指出,美国对日本的总目标是:1.依据《开罗宣言》及其他盟国间的协议,剥夺日本的领土及托管地;2.创造条件,保证使日本不再成为对世界和平的威胁;3.根据日本人民自由表达的意志,建立一个和平的、负责任的政府,此政府应尊重其他国家的权利和日本的国际义务,并支持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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