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養性

出版日期:1916-01-01  出处/来源:中華小説界 第三卷第一期 主要责任者:醒民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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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王阮亭池北偶談。故明錦衣衞指揮使駱養性。崇禎時熊開元姜埰以言事下獄。一夕帝御筆諭養性取二犯絕命。養性附奏繳御筆。謂言官有罪。當明正典刑。今以昏夜殺二諫官。臣不敢奉命。適帝意亦解。遂得不死按東華錄養性入本朝順治二年爲天津總督。奏請田賦。悉照明代原額。其遼餉五百萬。新餉九百萬。練餉七百三十萬。一槪删除得旨允行是時天津尙沿明季設有總督。故養性得之。而竟能奏免天下二千餘萬之加賦。可謂天下陰受其福而不知。是養性之功。不特救姜熊一事也。阮亭乃反遺之。未免舍其大而誌其細。阮亭又謂宋荔裳猶及見之。而不言其現任官位。蓋已致仕退閒矣。又按世傳駱養性掌錦衣衞。乃周延儒所薦也。後背延儒與中官結。反刺延儒陰事。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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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小説界 第三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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