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之意義及其功用

出版日期:1923-10-01  出处/来源:中華教育界 第十三卷第四期 主要责任者:[美國]William Alexander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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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38)謹愼之選擇可獲利 凡辦理得宜之公司。不但欲其被保險者死亡之數。能與所用之死亡表合符而已。且以謹愼選擇投保人。而令死亡率可以較低爲目的。此方面之成功。可有一舉兩得之利益。在公司則基礎可以更固。而在被保險者則納費可更低也。然而吾人當知醫生之查驗。非爲尋出身體之健康完全無疵之人也。其目的乃在於屛除病人。而杜絕詐欺者耳。至醫生之查驗。非若神經過敏之人。以爲痛苦也。無非若明達者之請其家庭顧問醫生。隨時攷察己體之健康。以爲養身之指南者。同一情形而已。前文各節。可謂已將經營人壽保險事業之「被保險者相互自保法」(卽被保險者人人盡居股東地位之意)詳細表明。此外但尙有二法。已爲人所公認者。一爲「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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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教育界 第十三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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